青岛黄岛休闲渔家二日游
出发城市:济南 行程天数:2天 出行方式:跟团游途径地点:|青岛
¥230元
行程安排
日 期 行程线路 餐 饮 住 宿 D1 济南—青岛(车程约390公里,行车时间约5小时) 早乘车赴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抵达后游览青岛独一无二的海岸资源——红礁石【游览时间约90分钟】,青岛的礁石都是花岗岩,这是青岛比较独有的。 众所周知,大部分沿海地区的礁石以青灰色或黑色居多,而青岛海边的礁石则大都是呈现褐红色,非常漂亮。像这样大规模分布的红色礁石在我国并不多见,除青岛外,只有中国香港的礁石也是多呈现这种红色。因此可以说,在我国大陆地区,红礁石是青岛独一无二的海岸资源。后海边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时间约120分钟,需签下海安全责任书】! (温馨提示:晚餐自理。) 中餐用餐: 团队桌餐:15元/人 中 青岛 D2 黄岛—济南(车程约360公里,行车时间约5小时) 早餐后乘旅游车游览青岛新城区的标志——五四广场【游览时间约40分钟】,观看全国单体雕塑之最-五月的风,后穿越胶州湾海底隧道,前往我国沙质最细、面积最大、风景最美,号称“亚洲第一滩”---黄岛金沙滩【游览时间约120分钟】,在海边嬉水踏浪、拾贝壳、捉小蟹,感受大海、阳光、沙滩的浪漫生活。午餐后结束愉快旅程,返回济南。 早上用餐:团队桌餐:5元/人 中午用餐:团队桌餐:15元/人 早中 《此行程仅供参考,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如遇到刮风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堵车或者其他因素需要调整游览顺序的话我社导游跟商量共同决定调整客人签字即可生效! 》 服 务 标 准 住 宿 渔家:渔家4-6人间,公共卫浴,洗漱用品自带。男女分开住。 舒适:标准间(空调、电视、热水、独立卫生间)温馨提示:如客人报名人数系单数,我社尽量协调三人间/加床/拼住,如无法协调,需由客人承担产生的单房差。 餐 饮 全程1早2正,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含酒水,根据人数调整),早餐:5元/人,正餐:15元/人/餐。团队餐都是提前预定,固不吃不退。只要有床位都提供免费早餐 。 交 通 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 门 票 已含行程中景点首道大门票。 导 游 优秀导游服务 参 团 须 知 1、全程不提供自然单房差,如果出现单男,单女的情况下,自然单房差由客人自理。 2、此行程不含旅游意外险、出发地接送费、各类自费、消费等。 3、如在接团前1天取消,收取车损为:200元/位,如当日取消还需收取当日房损。 4、参考旅游法条款,70岁以上(含70岁)老人参团前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且告知游客:保险公司不受理此年龄层次客人旅游意外险,请客人及家属签署《知情书》。 5、如因客人原因、政府原因或人力不可抗因素(天气、自然灾害、堵车等)导致的行程延误,变更由此产生的滞留、增加的费用等一切损失由客人自己承担,我社仅有协助解决、使客人损失减少到最低的义务。客人旅游途中离团按旅游法相关政策执行退费。 6、我社接待质量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意见反馈单为依据,如您在游程中未提出异议,我社将视为满意。返程后再提异议,请理解我社不予处理,故请在游程中尊重您的权利,将自己的意见及时如实反馈在意见单上。 7、退费说明:持老人、残疾人、军官、学生、记者等优惠证件参团者,如在当地产生门票优惠,均按旅行社协议价退费。请持证明者提前跟导游说明,已购票后才提供优惠证件者,证件无效。如遇客人景点未进,我社按门票优惠价退款。 8、青岛为海滨旅游城市,出游时一定注意饮食卫生。老人、小孩需要注意:因海边用餐海鲜较多,注意肠胃适应,避免出现腹泻。为了游客安全,请游客不要到海边游泳,因下海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我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参加旅游人员请带齐有效证件。 10、山东省宾馆、酒店不提供免费一次性日世界:用品,请游客自备卫生洗漱用品。 11、自由活动期间可参加自选项目参考: 极地:180元/人(通票)如此团客人含极地,其它客人游览红礁石90分钟。 崂山:130元/人(含首道大门票及中转车)如此团客人含崂山,其它客人海边自由活动2小时。 海上乘船光:30元/人 发团方式:每周六早5:50 趵突泉东门;早6:10 火炬大厦;早7:20 章丘种子站;早4:30 济阳济北中学门口;早4:50 长清齐鲁银行(经十西路)。
费用说明
跟团游住 宿渔家:渔家4-6人间,公共卫浴,洗漱用品自带。男女分开住。舒适:标准间(空调、电视、热水、独立卫生间)温馨提示:如客人报名人数系单数,我社尽量协调三人间/加床/拼住,如无法协调,需由客人承担产生的单房差。餐 饮全程1早2正,八菜一汤(十人一桌,不含酒水,根据人数调整),早餐:5元/人,正餐:15元/人/餐。团队餐都是提前预定,固不吃不退。只要有床位都提供免费早餐 。交 通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门 票已含行程中景点首道大门票。导 游优秀导游服务
温馨提示
预定时请及时联系客服联系方式:0531-87908066 15666326760 温馨提示1. 《旅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2. 《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3. 请游客报名时,对青岛旅游行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做出必要的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4. 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作为监护人陪伴方可参团。5. 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6. 年满70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残障行动不便、有心里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7. 自由活动提示:客人在自由活动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财务和人身安全,请尊重当地的传统及风俗习惯,根据《旅游法》70条规定,旅行社明确告知客人或出团前说明,如出现问题,旅行社只负责协调及救助工作(如送客人到医院就诊、报警、联系家属等),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在行程中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排,游客擅自脱团发生的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自身人身及财产安全,建议旅游者不参加任何高风险的活动,如若参加高风险活动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旅行社概不负责。预订流程:网上预订/电话预订旅行社确认付款/签约预订成功开心出游